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出席本台節目時表示,本港不少人對保障個人資料的認識不深,部份人會以此作為武器,而公署並無執法權力,需要靠其他執法機構處理。但相關機構作出檢控時,可能會檢控相對較嚴重的控罪,而忽略有關私隱的法例。他指,署方近年向執法機構提出超過十三宗與違反私隱條例有關的個案,希望對方作出檢控,但無一宗案件成功,認為可能與執法機構不了解條例的法律基礎有關。

黃繼兒形容,公署對執法等的權力是夢寐以求,認為署方需要有權力作出阻嚇性的行動,例如行政罰款,希望政府能理解,並在未來立法時考慮增加公署有關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