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對政府考慮引用《緊急法》有保留,但很多人對有關條例亦有很大誤解,指出《緊急法》是要處理緊急狀態,並非改變現行法律,如果真的要實施,也需要遵從制度上的制約,過去亦有議員提出引用條例處理颱風襲港,顯示條例並非惡法,但要非常審慎考慮使用,否則會影響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的信任。
湯家驊表示,現時的公安條例也可處理到不少問題,例如下令不可妨礙主要樞紐運作,因此當情況無法以公安條例處理,才應考慮引用《緊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