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派的劉頴匡就去年不獲選舉主任確認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參選資格,提出選舉呈請,高等法院早上開庭處理。劉頴匡的代表律師說,日前獲判選舉呈請勝訴的香港眾志周庭,曾獲選舉主任考慮給予解釋立場的機會,但劉頴匡遇到的情況更差,因為選舉主任從未考慮讓劉頴匡解釋。律師又指,劉頴匡在報名參選前已公開表明不再支持港獨,但選舉主任不相信劉頴匡是真誠作出聲明,屬非常嚴重的指控,強調劉頴匡在報名一刻,並不支持港獨。
政府一方就指,劉頴匡與周庭的選舉呈請有很多重疊之處,不同的是相關選舉主任表示,即使考慮到劉頴匡稱聲不再支持港獨,都不會改變決定。案件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