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上處理本土派的劉頴匡,就去年不獲選舉主任確認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參選資格提出的選舉呈請,法官聽取雙方理據後,押後裁決。未有親自到庭的劉頴匡發聲明指,不評論呈請勝訴的機會,強調即使呈請得直,都只能對現時殘缺的選舉制度小修小補,認為制度失效是社會混亂的根本原因,港人必須堅持爭取一個真正民主的制度,讓所有政治光譜的人都能公平參政。

劉頴匡一方在庭上指,選舉主任完全無考慮讓劉頴匡解釋立場,情況比日前獲判選舉呈請勝訴的香港眾志周庭更差,又指劉頴匡在報名參選前已公開表明不再支持港獨,但選舉主任不相信劉頴匡是真誠作出聲明,屬非常嚴重的指控。政府一方就指,相關選舉主任表示,即使考慮到劉頴匡稱聲不再支持港獨,都不會改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