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晚在九龍灣截查一架巴士,拘捕33人,他們涉嫌昨晚包圍旺角警署、向警署掟磚、玻璃樽及雞蛋、及後坐地鐵前往黃大仙,其間破壞地鐵閉路電視、在龍翔道堵路,再乘坐一架往觀塘方向的巴士,涉及非法集結、藐視法庭及在公共地方擾亂等罪行。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警方截查一架巴士,是按《警隊條例》,若懷疑在任何交通工具上,有人有意圖干犯罪行,都有權截停及作出搜查,亦有權要求現場的傳媒離開車廂。他解釋,由於當時巴士被視為罪案現場,為了避免有人利用傳媒的直播片段,向其他在逃人士「通風報訊」,記者當時並不適合在現場採訪。謝振中又指,警方要在現場搜證,同時避免有人干擾證物,加上過程涉及相關人士的私隱,強調在罪案現場設立封鎖線,是慣常做法,而警方亦尊重新聞及採訪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