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廉署起訴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及種票的17人,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其中三人、的士從業員總會幹事李林昌、成員陳俊成及職員陳曉彤早上到東區裁判決院應訊,三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再提訊,被告獲准以五千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可接觸作為控方證人的前僱主,以及要在離港前預先通知廉署。

三人被控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他們涉嫌向另外五人各提供一千元,作為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其中陳俊成及陳曉彤是父女,他們亦涉嫌收受一千元報酬,同時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另外14名涉嫌以虛假資料協助他人登記做選民及賄賂的被告,亦在東區法院應訊,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