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國務院批准,決定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的投資額度限制。
自2002年實施QFII制度、2011年實施RQFII制度以來,來自全球31個國家和地區的超過400家機構投資者,通過這個渠道投資中國金融市場。外管局指,今後,具備相應資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只需進行登記,即可自主匯入資金,開展符合規定的證券投資,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金融市場的便利性,將大幅提升,中國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也將更好、更廣泛地被國際市場接受。
外管局指,下一步將繼續深化外匯管理改革,不斷探取有力措施擴大對外開放,支持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金融市場,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程度。同時,會切實防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