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反對人大釋法遊行,一批示威者於中聯辦外與警方發生衝突,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非法集結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罪名,8名被告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首被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吳文遠的行為目的,是進行群眾管理,又指事件至今已三年,希望法庭源用當時判刑基準,不要受近月社會氣氛影響。
另一名被告時任嶺大學生會會長鄭沛倫,他的代表律師呈上四封求情信,包括嶺南大學校長鄭國漢及校董會主席歐陽伯權,指被告熱心服務社會,有領導才能,具有正面人格,期望法庭給予機會。其餘六名被告代表律師求情說,事發時情況混亂,被告已深感後悔,相信重犯機會低,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