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建議政府更積極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鄰近新發展區的農地或棕地,興建公屋,如果要令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減至3年,3年內要增加約75公頃土地建屋,約佔目前閒置棕地大約十份之一。主席李慧琼形容政府過去覓地工作「龜速」,令民怨積累,也令修例風波演得較為激烈。她認為,政府不應擔心司法覆核就不做事,亦不應等待施政報告才公布措施,而應該立即啟動工作。
民主黨議員尹兆堅估計,政府至少要收回300公頃土地,才能滿足未來10年的公營房屋需求,較理想是要收回500公頃土地。他又指,他早前已向特首林鄭月娥要求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但不被接納,質疑政府希望透過建制派放風,在區議會選舉協助建制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