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建議政府更積極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鄰近新發展區的農地或棕地,興建公屋。地產建設商會主席梁志堅指,不反對政府在已規劃為公營房屋的土地上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以解決燃眉之急。對於基建未達而閒置的土地,政府可與業權人磋商解決方案,務求早日地盡其用;若土地可按現行機制處理,應以現行機制繼續進行。
發展局表示,任何可增加土地供應,以達致長遠房屋策略下房屋供應目標的建議,都會持開放態度。政府一直有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土地進行發展,未來數年幾項大型土地發展項目的範圍內,包括橫洲發展第一期、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及洪水橋新發展區,估計亦會收回約500公頃的私人土地,政府未來亦會繼續就不同的新發展區及公營房屋計劃收回私人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