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明日就實施「空置稅」的條例草案刊憲,並會在下月立法會首次會議後的例行會議提交大會首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資料文件指,留意到近年已落成但仍未售出的一手樓單位數目持續上升,由2013年3月底約4000伙,增至去年3月底約9000伙,認為趨勢並不理想,因此提交草案,就空置一手樓徵收額外差餉。獲發入伙紙達12個月或以上的一手樓發展商,須每年向政府申報單位狀況,如有單位仍未售出,而在過去12個月當中超過半年沒租出,就須繳交額外差餉,金額是有關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
政府建議,為避免有人通過關連人士之間的交易,規避繳交額外差餉,在草案訂明,如果單位持有人在行政長官公佈空置稅措施,即是去年6月29日或之後,將單位轉讓給關連人士,將要申報單位狀況,如果適用,將要繳付額外差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