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聯同一名集會參與者,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尋求法庭頒佈6月12日金鐘衝突中,警方在無事先通知下,在中信大廈龍匯道及添美道,向獲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人士施放催淚彈的決定,屬非法和違憲,以及頒佈《公安條例》中,警務人員可以阻止公眾集會的條文屬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