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會就實施「空置稅」的條例草案刊憲,並會在下月立法會首次會議後的例行會議提交大會首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社交網站表示,隨著空置稅條條例草案刊憲,去年六月底公布的六項房屋政策新措施,包括將居屋、綠置居及首置上車盤售價與市價脫鈎等,已經全部到位;又指房屋是民生頭等大事,政府增加房屋供應的措施只會陸續有來,絕不走數。

根據條例草案,獲發入伙紙達12個月或以上的一手樓發展商,須每年向政府申報單位狀況,如有單位仍未售出,而在過去12個月當中超過半年沒租出,就須繳交額外差餉,金額是有關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為避免有人通過關連人士之間的交易,規避繳交額外差餉,草案訂明,如果單位持有人在行政長官公布空置稅措施,即是去年6月29日或之後,將單位轉讓給關連人士,將要申報單位狀況,如果適用,將要繳付額外差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