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男子,上月八日與其他示威者,一同圍堵屯門青山警署,向警署外牆投擲汽車零件,在警署外牆造成兩厘米刮痕,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張永基,報稱是清潔工人,聲稱因憎恨警察,參與圍堵警署。裁判官表示,被告公然挑戰警方及法治,如果被告投擲雜物時稍有偏離,可能擊中警員或途人,但考慮被告並非有預謀,事後有悔意,損毀亦較輕微,因此判處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