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推行空置稅的條例草案刊憲,計劃在下月立法會第一次大會後的例行會議首讀,草案通過後3個月實施。草案針對獲發入伙紙達12個月或以上的一手樓,發展商須每年向政府申報單位狀況,如單位仍未售出,而在過去12個月當中超過半年沒租出,就須繳交額外徵費,金額是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呼籲政府暫緩措施,指物業市道面對中美貿易戰和社會衝突的雙重夾擊,已開始回落;經濟正往下調整,現時推出空置稅是火上加油,勢必加劇調整幅度,倘調整過急而導致銀行要求按揭客戶提早還款,對社會經濟所產生的骨牌效應絕對不容忽視,嚴重者更會傷及金融系統的穩定性。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指,目前經濟正在下行,措施對難以出售貴價樓的發展商並不公平,建議政府劃線,豁免向貴價樓徵收空置稅。公民黨郭榮鏗就指,空置稅要採取累進制,單位空置越久,稅率越高。如果貴價樓難以出售,就應該減價,形容目前房屋問題嚴峻,商界不應再自私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