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就去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中,被取消參選資格的劉頴匡提出選舉呈請,裁定劉頴匡勝訴,政府發言人回應指,由於有關補選涉及具關鍵性的欠妥之處,會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以考慮如何跟進。
政府注意到原訟庭的裁決,再次確認參選人須於提名表格內示明擁護《基本法》,以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聲明的規定,是對獲提名和參選的實質規定,同時又確認選舉主任在公共選舉中,有權力就參選人在提名表格內示明擁護《基本法》,以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是否真誠而決定有關提名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