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中,不獲確認參選資格的劉頴匡提出選舉呈請,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同時裁定在這次補選勝出的現任立法會議員范國威,並非「妥當地當選」。劉頴匡表示,不認為今次是勝利,只是搏得對方一次犯規,因政治篩選依然存在。范國威表示,接受並尊重法庭裁決,指自己有機會喪失議席,但不會停止捍衛香港核心價值,會同律師團隊考慮才決定,是否就不認同政府及選舉主任剝奪選舉權,提出上訴。

同早前香港眾志周庭的選舉呈請一樣,今次亦由法官周家明處理,裁決理由亦與周庭一案相同,認為選舉主任可依照法例判定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但選舉主任應該給予合理機會,讓參選人解釋或澄清他的政治立場,否則程序不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會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考慮如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