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香港基金副總幹事黃元山在本台節目回應有政黨建議,以《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閒置土地,大量興建公營房屋,認為引用有關條例只是收地其中一個方式,最重要是要找到新土地資源,用不同方法取得土地用作發展。他又指,收回土地發展公營房屋並不一定得到支持,橫州公營房屋發展計劃亦是以《收回土地條例》收地,但亦遇到阻礙。
已卸任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的黃遠輝表示,專責小組討論過程中知道,大發展商手持的新界農地不少於一千公頃,目前的古洞北、元朗南等發展,都是以《收回土地條例》收地。他又指,專責小組提出的多個建議選項,未見有任何進展,其中「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政府原訂年中提出具體建議,可能因為近期社會事件,至今仍未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