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開會討論引入定期查核機制,隨機抽選已輪候公屋超過兩年半,而未來一年內尚未達到詳細資格審查階段的一般家庭申請者,要求他們申報最新的家庭入息及資產,否則可以踢出輪候冊。小組成員招國偉說,部分個案輪候公屋需時超過5年,如果輪候兩年半便可能要作審查是太早,亦會對輪候人士構成心理壓力,導致擾民,因此不支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