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申請十一國慶當日下午兩時至午夜,由維園遊行至中區遮打道行人專用區再舉行集會,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
警方解釋,民陣等多個團體六月以來舉行的集會及遊行,屢次發生衝突或暴力事件,部分示威人士作出暴力、縱火及大範圍堵路,更使用汽油彈、鋼珠、長茅等各類自製武器破壞公物及社會安寧,加上遊行地點接近多個港鐵站、政府總部、禮賓府及終審法院等,基於近日社會的不穩氣氛,經審慎評估後有理由相信今次集會遊行的部分參與者很可能偏離路線,及進行暴力破壞行為,嚴重威脅參與者、市民、記者及警員安全,決定禁止集會及反對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