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向議員發信,指現時立法會綜合大樓的修復工作已大致完成,除了大樓地下的玻璃外牆要到明年2月才完成更換外,各樣設施及系統現正進行測試,將陸續恢復運作,符合原定在今個月中復會的目標。秘書處已將大樓的修復進度告知政府當局,根據法例,立法會新會期的開始日期由行政長官決定,並在憲報公布。立法會主席會在行政長官作出決定後,根據《議事規則》決定會議日期。
秘書處又表示,保險公司代表亦已到大樓視察,確認行管會所購買的公眾責任保險涵蓋立法會的正常事務,包括於大樓內舉行的立法會及委員會會議等。大批反修例示威者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綜合大樓,損毀大樓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