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發起網上聯署,譴責警察濫權,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5天內有超過4500人參與,稍後會將聯署信交給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起人莊陳有指,《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免受到酷刑、濫捕等的權利,並在兒童進入司法程序時,要求各國以最低度使用司法程序,或以司法制度以外的方式處理問題,但自六月反修例運動至今,本港18歲以下兒童的各種權利卻受到剝削。

「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指,警方在衝突現場作出拘捕時,並無體諒被捕人的兒童身分,亦濫用保護令拘禁兒童。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又不點名批評,某位社會知名人士要求學校解除星期二荃灣中槍學生的學籍,是漠視兒童學習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