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國慶日在荃灣衝突中,警方拘捕多人,其中7人下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包括其中被警員槍傷,仍然留醫的18歲中五男生曾志健,他被控在大河道北參與暴動,同時被控兩項襲警罪,由於控辯雙方對於能否讓他擔保有爭議,法庭安排明天就案件再審,控辯雙方會提出書面陳詞。而另外兩名仍留醫的被告,案件押後至10月9日再審。

至於4名出庭被告,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14日再審,期間被告各准以五千至一萬元保釋,亦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6男1女被告年齡介乎18至38歲,包括曾志健在內,有5人是學生。被告中5人被控在荃灣海壩街參與暴動,其中一名被告陳珩同時被控於同一地方干犯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