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三月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當選的新民主同盟范國威,因為劉穎匡提出選舉呈請勝訴,被裁定「非妥為當選」。范國威中午後見記者,說經過長時間考慮及與律師商討後,決定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他指出,今次事件是政府犯錯,要由他及選民承擔責任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