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說,政府全力籌備11月24日的區議會選舉,會爭取按法例順利舉行。因應香港近期示威,政府已按區議會條例中的條款設立危機預案,若選舉有違法暴力事件,危害公共安全事故令選民不能投票,或不能在之前有競選活動,可以押後選舉。根據條例,若押後投票,新選舉日期必須在原本投票日的14日內,已預定12月1日作為後備投票日,若不能12月8日前舉行,按機制政府需修改區議會條例,用法案形式經立法會三讀通過,才能進一步押後,若選舉日期遲過明年1月1日,即新一屆區議會任期開始,區議會將出現真空期。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區議會選舉提名期今日開始,並無因為示威而停止,她熱熾希望在公平公開公正順利環境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