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對政府以緊急法權利設立禁蒙面法,表示強烈譴責,認為政府不深切反省,反而變本加厲以惡法打壓人民,加劇社會與政權的矛盾,將香港推向深淵,批評政府直接跳過立法機關訂立惡法,完全沒有汲取修訂逃犯條例的深刻教訓。民陣將會籌辦及嘗試申請遊行。

民陣指,過去不少弱勢或非主流、備受歧視的社群,例如基層工人及不同性傾向人士參與遊行及發言時,為保護自己免受歧視或追究,因而需要配備面具,政付訂立禁蒙面法,是打壓飽受社會剝削的社群的合法和平示威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