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回應前港督彭定康批評港府訂立反蒙面法是瘋狂;發言人批評彭定康罔顧主流民意,完全漠視香港市民生命安全受嚴重威脅,顛倒黑白,炮製種種藉口,目的就是為暴力分子開脫,為特區政府止暴制亂製造障礙,居心何其險惡。
發言人指出,制定《禁止蒙面規例》符合國際社會的通行做法,法德加及西班牙等西方國家以及美國多個州早已制訂類似法律,英國更早在1723年就出台反蒙面法,並實施長達100年,到2011年為應對抗議示威及騷亂而再次引入,反問是否亦是瘋狂之舉;發言人敦促彭定康立即收回干預香港事務的黑手,停止禍害香港的罪惡勾當,停止末日的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