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四人,涉2018年立會補選賄選,四人將於星期四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所有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
報稱主婦的鄧奕梅及王維霞,涉嫌於18年2月28日至3月11日期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無合理辯解而提供約值一百元日用品和食品的「福袋」給海麗邨選民,作為他們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至於一名被告,報稱主婦的陳惠娟,涉嫌在18年3月5日至11日期間,無合理辯解而同意接受一個約值一百元日用品和食品的「福袋」,作為她投票予有關候選人的誘因。另一名被告李謀,涉嫌在同一期間,無合理辯解而同意接受一個約值一百元禮物的「福袋」,作為他投票予該名候選人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