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晚上在灣仔被拘捕的14男及12女,被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年齡介乎13至33歲,而當中的6男8女分別亦被控一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書指,26名被告當晚在灣仔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而當中14人在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蒙面物品,包括耳掛式口罩及防毒面具。26名被告中,14人報稱是學生,其餘包括文員、地盤工人、廚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