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6月初反修例示威至今一共拘捕2363人,而過去四日拘捕241人,年齡12至54歲,涉及非法集結、暴動、藏有攻擊性武器、阻差辦公、刑事毀壞、襲警和涉蒙面法等,而自反蒙面法上星期六實施至今,警方拘捕77人涉及有關蒙面罪,包括50男27女,12至41歲,其中74人涉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另3人因為不合作,在被截查時拒絕除去蒙面物品,涉及沒有遵從要求除去蒙面物品。

過去四日,警方在驅散示威者行動中,發放367枚催淚彈、106發橡膠彈、15發布袋彈和25發海綿彈,一共有14名警員受傷,包括上周五元朗便衣警員遇襲,他的前額、後腦 、肋骨和背部受傷,另外昨晚將軍澳一名警員執法時,被高處投下的單車擊中頭部,警員頭頸受重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