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警方昨天向裁判官申請搜查令,搜查十四歲大腿中槍學生的寓所,結果部分裁判官沒有接電話,部分裁判官掛斷電話,部分裁判官指申請沒有急切性,拒絕簽署。司法機構回應有報道指,不適宜評論個別個案,但所有裁判官在處理緊急申請,包括搜查令申請時嚴格依照法律,考慮呈交的事實和細節;如申請人不服決定,合適的做法是依照程序作出跟進。
司法機構表示,一般四位裁判官會被編入每兩星期輪替一次的當值表,負責處理平日辦公時間外、周末和假期的緊急申請,包括搜查令申請,執法機關在辦公時間之外作緊急申請,可聯絡其中一位當值裁判官。如一位裁判官未能即時聯絡,可立即致電另一位當值裁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