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學生會法律學會、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院會,及城市大學學生會法律學科聯會,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譴責特區政府動用緊急法訂立反蒙面法,犧牲法治解決政治干戈,進一步箝制港人的自由,令局勢進一步升溫。聲明指,行政長官動用緊急法訂立反蒙面法,公然違反基本法第66條,僭越立法機關的憲制權力,指《基本法》並無明確列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相關權力,定性香港社會已進入「緊急」或「危害公安」的景況,認為決定有違憲之嫌;呼籲政府從根本舒緩民憤,正面回應港人訴求。

聲明又批評警方早前私自更改守則,放寬《警察通例》中使用可致命武器的條件,放大警方執法權,賦予警方蒙面特權,令警民關係進一步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