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李家超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表示,政府在制定《禁止蒙面規例》時,已經預想到示威者短期內會有反對聲音,但參考了外國經驗,認為新規例長遠有助減少犯罪行為,亦能夠協助警方更有效搜集證據。他說,現時很多參與襲擊和破壞的人士都是蒙面,根據犯罪學或人群心理學,當群眾有一個共同標記,例如蒙面,參與者會比較容易受感染或煽動,失去個人角色,一同參與犯法行為,政府期望透過反蒙面法令香港回復和平、理性示威的局面。
被問到立法會有權修訂和廢止《禁止蒙面規例》,李家超說,香港祟尚法治,會尊重立法會審議法例的工作和權利,最重要是依法辦事。李家超又被問到,警員是否有需要在施放催淚彈的衝突現場,要求記者除下防毒面罩,他表示要視乎當時的實際情況,希望大家互相尊重和體諒,假如記者在執行職務時將記者證明確展示,就可以加快釐清的程序,他認為社會上有人只針對警隊執法,而忽視暴徒的行為,是無視因果關係,對警隊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