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公布新規定,指中國駐美的外交官員,今後不論接觸州或地方官員、教育及研究機構人員前,都必須先向國務院通報。

有國務院資深官員指出,駐華的美國外交人員亦有類似規範,當接觸中國官員、學術或研究機構前,必須先獲中方批准,但駐美的中方外交人員就可以利用美國的開放社會,與各方自由接觸,為了對等,決定實施與中方類似的規定,但未有交待若中方官員不遵守新規定,會有什麼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