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執委、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報章撰文,認為政府要對社會上出現暴力負上很大責任。他批評政府只是以鎮壓方式處理,警方自六月以來已多次施放催淚煙,甚至近距離向示威者和記者施放胡椒噴劑、以及毆打已經倒地示威者,亦有不少被捕人士投訴受到暴力對待,但至今未有警員被起訴,甚至無法辨認有關警員的身份。駱應淦強調,不能容忍暴力行為,但只是譴責對事件並無幫助,尤其是未有追究警隊的責任。
駱應淦又指,無人低估警方工作的難度,但以往香港引以為傲的標準和程序似乎已經消失,警隊的專業已受到質疑,又指出大律師公會已有就現時的情況正確發聲。駱應淦的徒弟、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日前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批評公會內很多人對社會暴力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