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指, 未來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涵蓋的幅度和速度都會較現時高很多,形容是較以往更「大膽」。黃偉綸指出,政府過往一直有用《收回土地條例》,但用於公營房屋發展的次數不多,過去五年只有10個與公屋有關項目,要動用條例收地。黃偉綸又指,政府過往收地,都曾遇過司法覆核挑戰,但政府都勝訴,強調規劃署和土木工程拓展署要「把關」。他又指,公帑需要善用,無意改變收回農地的價格機制。

黃偉綸又指,去年年中放寬的補償和安置計劃,同樣適用於施政報告中提出要收回的市區寮屋區,新安排下,寮屋居民無須經濟審查就可以上樓,社工隊伍未來會了解他們訴求,相信收地會順利,不會引發大規模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