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說,要解決台灣殺人案,需要先與香港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但港府又不談,只是說要將人送過來,質疑是否有政治操作,陸委會將評估大陸及香港是否聯手企圖矮化台灣。徐國勇認為,疑犯陳同佳願意由無死刑的地方,到有死刑的地方接受審訊,是違反人性,令人質疑是否受人指使。他反問,一名香港人殺了香港人,而被告目前在香港,為甚麼香港不展開審訊。


被問到台灣當局去年向陳同佳發出通緝令,但目前又拒絕陳同佳入境自首,是否雙重標準,徐國勇說,由於犯罪地在台灣,當時懷疑陳同佳是被告,從法律層面來說,發出通緝令並無問題,加上在犯罪地發出通緝是主權的表現,並無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