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後日在本港獲釋,在台灣,法務部長蔡清祥傍晚召開記者會,提出台方對案件的3項原則,指香港及台灣都擁有這宗案件的司法管轄權,鑑於疑犯及受害人都是香港籍,考量到港人港審,和審判優先性及便利性,應由香港政府優先審理,香港政府不應任由疑犯任意游走,以免發生串供或湮沒證據,台方會透過正式司法互助方式,處理案件,絕不會有拒收的問題。

蔡清祥說,行政院已責成法務部及陸委會組成專案小組,與港方接洽處理司法互助事宜,並提出兩項方案,要求港方優先審理案件,台方司法單位願提供相關證供,另外,本港法院應審理港方在這宗命案是否擁有司法管轄權,若裁定無管轄權,台方願與港方討論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