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批評環境局和環保署對電動私家車配套規劃和安排有多項不足,令電動車數目自2014年激增後,公共充電設施未有配合增長。公署建議政府清晰交代電動車政策,盡快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有關充電設施的內容,並在政府管轄的停車場增設充電設施,以及收集使用數據,以評估是否需要擴展。
報告指,在運輸署轄下的停車場,充電泊車位只佔整體7.45%;房委會轄下的161個停車場,更只有28個設有充電設施;又指政府低估業主在私人樓宇停車場,增建充電設施的困難,亦未有提供經濟誘因,批評政府欠缺長遠目標。報告認為政府低估充電設施的需求,加上管理不善,令充電泊車位經常被非電動車或已完成充電的電動車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