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明日在本港刑滿出獄,準備到台灣自首,但民進黨政府表明拒絕接收,陸委會下午致函港府,正式提出台方將派員前往香港,將陳同佳押解返台受審,同時要求港方提供陳同佳的認罪書、庭訊口供及確認身份。法務部說,檢警已成立專案小組,隨時準備到香港押解陳同佳。

台灣的中央社引述消息人士說,台方接報,陳同佳可能在明早坐飛機來台,因此在下午向港府提出派員赴港的要求,消息人士指,民進黨當局處理這宗案件,一直堅持「司法互助原則」,並準備3套方案,包括港府要審理,台灣提供司法協助;香港不審理,台灣審理,但港府必須以正式司法互助管道,將疑犯和相關證據交給台方;最後是港方不審理,台灣審理,但港府必須同意台方派員赴港,將疑犯押解來台,並攜回相關證據,而基本底線是陳同佳只要抵達台灣就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