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本港刑滿出獄,特區政府指,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有關要求等同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在台北,陸委會表示,港府漠視台方的請求 ,不將疑犯移交給台方,甚至公然主張讓疑犯自行搭機前來台灣,完全無視同一班機旅客安全,只為達成讓疑犯自首的政治目的及安排,令人匪夷所思,一切惡果應由港府承擔。陸委會強調,台方派員到香港帶疑犯返台,是請香港政府同意,共同配合執法,這就是司法互助,舉世皆然,港府指不尊重香港管轄權,實不知所云。

內政部長徐國勇強調,沒有限制陳同佳入境,指陳同佳不是觀光客及商務客,不能申請電子簽證及落地簽證,一定要到櫃位申請簽證,質疑解讀台灣當局拒絕陳同佳入境的人是被港府利用。台灣的前總統馬英九指蔡英文政府同意陳同佳投案是正確決定,符合刑法規定與人道原則,但認為雙方應不在對方境內行使公權力前提相互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