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宣布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的改善措施,容許合資格業主出租整個未補價單位或個別睡房,並與社聯合作,委託社會服務機構或社企協助分租單位,運作形式與社聯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相似。房協亦會設立網上資訊平台方便進行配對,預料房協及房委會轄下,合共有超過35萬個單位可以參與。參與的業主須擁有單位業權滿十年或以上;合資格的租戶,包括輪候公屋三年或以上的家庭和長者一人住戶,以及輪候超過六年的非長者一人住戶,申請人不能在香港擁有任何住宅物業,以及要未曾獲編配公屋。業主可於下月18日開始申請,租戶的申請期則於12月展開。
業主及租戶取得相關證書後,可透過物業代理或網上平台自行配對,但必須使用指定的標準租約,租約為期兩年,租金由雙方協議釐定。房協行政總裁黃傑龍表示,希望推出優化措施能夠便利更多業主參與,善用現有的房屋資源,為正在輪候公屋的基層人士提供過渡性住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