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下月24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假如發生騷亂、公開暴力、任何危害公眾安全的事故,或者遭到妨礙、打擾或嚴重影響,行政長官、選管會及票站主任有權宣布押後或延期投票及點票。由選管會成員和政府官員組成的危機管理委員會,會監察有否事故阻礙或嚴重影響投票和點票程序,並向選管會提供意見。根據法例,若投票延期至另一日進行,必須是原本投票日的14日內,按一貫做法是下一個星期日。若果只是押後時間,整體投票時間必須延長,以補足喪失的投票時間,但考慮到選民安全和方便等因素,經調整的投票時間不應超過午夜12時,押後的時數亦不應超過1.5小時,即是如果因押後而喪失的投票時間超過1.5小時,就需要另擇日子投票。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擔心,危機管理委員會可能有政治操作,能否客觀作出專業決定,亦有候選人關注如果選舉押後,選舉經費上限會否調整。由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大律師馬恩國等人成立的組織「選舉公平關注組」,擔心選舉不能公平公正進行,將約見政府,要求採取緊急措施止暴制亂,令選舉可以正常進行,又指會因應政府回應情況,跟進事態發展,不排除進一步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