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為網絡犯罪刑罰發布解釋,制訂入罪標準。
其中,在「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方面,規管範圍包括即時通訊、網絡遊戲、網上直播,入罪標準包括致使傳播200個以上違法視頻文件、2000個以上違法信息,或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5萬以上等七項情形。如果設立超過5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通訊群組,或者群組成員賬號數累計達到1000以上的,或者發布的信息達到相應標準的,屬於「情節嚴重」。而如果設立超過3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或者有2000個以上註冊賬號數,亦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