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接納政府及警方申請,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公開或使用警員和家屬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和身份證資料等,及禁止任何人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家屬。警方在Facebook專頁張貼禁制令內容,指由六月起,有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被人在網上披露並廣泛發佈,包括警員子女就讀的學校資料,有警員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恐嚇,包括電話滋擾、冒名借貸等。警方指,有警員或家人收到恐嚇信,形容行為構成嚴重的滋擾及威嚇,令警員及家人非常擔心人身安全,造成心理困擾。因此警務處處長作為警務人員代表,律政司司長則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 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制有關行為。

高等法院批出的臨時禁制令,有效至11月8日,到時高等法院會再處理是否延長禁令。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擔心,禁令生效後,會令市民無法監察警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