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本台節目表示,高等法院上星期頒下,禁止披露警員及親屬個人資料的臨時禁制令,條文內容列出未經同意下發布資料即屬違反禁制令是太過廣泛,又未有列出合理辯解內容,可能影響傳媒正常採訪,甚至學校老師為警員子女點名,或發布日常生活照片,都有機會違反禁制令。他認為警方應該解釋清楚何謂「視為同意發布」,又指如果要修改禁制令內容,就需要其他團體介入,要求開庭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