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過去兩日,再有示威者堵路、縱火燒商店、港鐵站及投擲汽油彈,防暴警察發射催淚彈及防暴槍驅散。警方過去一星期,共拘捕206人,年齡12至63歲,涉嫌非法集結、刑事毀壞、縱火及襲警及抵觸反蒙面法等罪行。警方共發射270多發催淚彈、橡膠彈、布袋彈及海綿彈,警方說,星期日有商戶在驅散行動中受影響,相關警區已向商戶作出解釋,強調警方處於被動角色。
警方表示,正逐步為執勤的警員,分配獨有的行動呼號,等同警員編號,希望大眾明白警方執行職務時的困難。另外,警方下午舉行記者會期間,有兩名記者打斷警方代表發言,指警方近日在衝突現場阻礙採訪工作,記者會中斷約30分鐘,兩名記者被請離場 ,警方對記者會被打斷表示遺憾,指是剝削市民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