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楊光,贊同及支持選舉主任根據香港基本法和有關法律取消黃之鋒參選區議會的候選人資格,又指決定有充足的事實和法律依據,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有關規定,維護了法治,亦確保了區議會選舉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楊光又補充,黃之鋒多年來宣揚所謂「自決」及「港獨」主張,公然否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在修例風波中頻頻向外國勢力要求干預,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和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根本上不符合參選人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