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24名立法會議員提出司法覆核,指《禁止蒙面規例》和《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案件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下午由代表民主派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陳詞。他表示,相信社會出現暴力示威者是無爭議性,但同等地,都有和平的示威者,反問為何要將所有人都放在同一個處境內。他又說,反蒙面法會賦予警方更多權力,可以更容易和方便行使權力,即使任何人無作出不當行為,只要警方有懷疑,都可以截查相關人士。
陳文敏列舉多年前,曾經引用緊急法的例子,包括糧食短缺、經濟危機、石油危機,以及入侵性的戰爭等,又說「緊急」並無既有定義,只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是緊急,就可以動用相關條例,外界亦難以挑戰有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