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禁止周六的維園集會,上訴亦被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認為集會將對公眾人士及公眾秩序和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決定維持警方的決定。集會申請人劉頴匡指,對決定不感到震驚,認為委員會沒清楚解釋裁決的理據,制度不公平,需要檢討。
劉頴匡指,他沒辦法在周六舉辦維園集會,約有90名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有意當日在維園,分別舉行選舉聚會,呼籲市民參與。另外,有人發起周六在添馬公園集會,同樣被警方發出禁止集會通知書。